索 引 号 | LY02101-3001-2022-00005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永政综 | 文 号 | 永政综〔2022〕6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1-26 | ||
标 题: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洪山镇王寿山连片饰面用花岗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通告 | ||
有 效 性: | |||
内容概述: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洪山镇王寿山连片饰面用花岗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通告 |
永政综〔2022〕6号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洪山镇
王寿山连片饰面用花岗岩废弃矿山
生态修复项目的通告
一、项目实施名称:龙岩市永定区王寿山连片饰面用花岗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基本情况:龙岩市永定区王寿山连片饰面用花岗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包含横岗背生态修复区(Ⅰ区)、黑云寨生态修复区(Ⅱ区)、华兴生态修复区(Ⅲ区),拟治理区面积为1216466.74m2(其中Ⅰ区817936.59m2、Ⅱ区242931.17m2、Ⅲ区155598.98m2)。本项目将采取包括地形整治工程、场地清理、挡土墙工程、截排水工程、急流槽工程、沉淀池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养护工程、监测工程等,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多要素,系统治理,尊重自然,全面解决王寿山片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问题。
三、项目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五年(2021年-2025年)。
四、项目实施意义:由于长年累月的粗放式开采,导致洪山镇王寿山连片饰面用花岗岩废弃矿山区域山体裸露,水土及养分流失,废弃采场边坡陡峭,存在滑坡和崩塌等潜在地质灾害,亟需因地制宜开展系统性工程修复措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以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55号)精神,2020年8月,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编制《龙岩市永定区王寿山连片饰面用花岗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2021年3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修复总体方案进行了审查,专家审查通过了该方案,5月市自然资源局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王寿山连片饰面用花岗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的批复》(龙自然资文〔2021〕70号)批复同意实施该项目。2021年10月区政府指定区矿业集团作为该项目业主,11月通过公开挂网招标方式选定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实施任务。
特此通告。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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